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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

敦請教育單位繼續用 IE

From:ping不見路: 敦請教育單位繼續用 IE

我一定是瘋了才會這樣寫,但是,真的,教育單位一定要繼續用 IE,不然 IE 的市佔率要掉到零,花了十幾年用反托辣斯告微軟的案子要付諸流水了!
「你真的瘋了!IE6 + IE7 + IE8 的市佔率明明超過 60%!」你說。
那你最近一定是跑到桃花源裡去,不知有漢,無論魏晉。Google 2010/1/12 宣佈要移除 Google.cn 上過濾搜尋結果的功能,並和中國政府討論合法在中國如此營運下去的途徑,如果不行,不排除退出中國【Google 公告原文】。在公告中明白指出遭受疑似來自中國的黑客攻擊是導火線之一。McAfee 2010/1/14 宣佈他們的調查結果,直指一個 Microsoft IE6、IE7、IE8 都有的漏洞,讓暫名為「極光行動」的攻擊者,可以進入受害者的電腦予取予求,任何受害者有權讀取的文件通通偷得到。【McAfee 公告原文】Microsoft 2010/1/14 公開承認這個漏洞的存在,還說目前沒有解藥,建議大家採取的行動是「保護您的 PC」,換句話說,就是請大家限制自己的權限、不要上不熟悉的網站。【Microsoft 公告原文】德國聯邦資安辦公室 2010/1/15 發出公文,建議 IE 使用者在微軟研發出解藥之前改用其他的瀏覽器,因為「在 "protected mode" 中執行 IE 和關閉 Active Scripting 雖然讓攻擊更為困難,但無法完全避免。」。【公告原文,另有 Mashable 的英文報導
許多有智慧財產權或企業機密要保護的公司,通通怕死了,開什麼玩笑!我六個月後才要面市的產品藍圖,現在就被黑客偷去了,我生意還要做嗎?雖然許多內部流程的網站不用 IE6 就廢了,但和企業機密被對手偷光光的風險相比,一點點不方便實在太微不足道了!
任何國防機構,一定都全面禁止 IE 的使用了,不然軍事部署和研發中的武器計劃都被偷走了,還不等於投降?
任何政府機關,也一定把 IE 都移除了,不然所有標案的底標都外洩了、所有情報人員名單都曝光了,政府還能運作嗎?
各公司、組織紛紛在評估改用 Firefox、Opera、Chrome、Safari 四種瀏覽器之一,這四個合稱為 FOCS 的瀏覽器看來就要合力拿下全球瀏覽器市場了。
如果只剩下消息不靈通的人和不怕死的人在繼續用 IE,那怎麼行?
拜託拜託各級教育單位,你們沒有什麼機密,教材被偷就當作讓更多人有學習的機會,考卷試題被偷就算送給幾個學生 100 分,沒有商場或戰場的生死問題,請務必要繼續用 IE,拜託拜託!

2009年12月15日 星期二

「Mozilla社群開發總監號召放棄Google改用Bing」感想

據說這個聲明是針對Google執行長Schmidt上周接受CNBC專訪時所提及對隱私權的看法。外界將Schmidt的看法解讀為,如果你不做違法的事,就不用擔心隱私的問題。也因此這段專訪引起各方的撻伐,但是我的看法則不是這樣。依據這篇報導所述,當Schmidt上周接受CNBC專訪,被問及使用者是否應該把Google當作可信賴的朋友,並與Google分享資訊時,結果Schmidt的回答是:「如果你有什麼不想被人知道的事,也許你一開始就不該做;即使你真的需要這類的隱私,但實際情況是,包括Google在內的搜尋引擎都會保留這些資訊一段時間,而且這是重要的,因為我們都受到美國愛國者法案(Patriot Act)的規範,所有的資訊有可能被提交給執法機構。」我認為Schmidt表明了一個事實:完善的隱私權政策基本上還是不能違逆國家法律。

 真的怕被揭穿不如不要做...這我完全認同。就我個人的例子:就像我在家關房間門,我媽無論如何就是會打開看你在幹麼一樣。當然我還是可以制止、譴責我媽,甚至對罵或開幹,但是可能就會換來生活費被削減...

再拿Doctorow所舉的例子好了,上廁所的確不是幹壞事,只是被看到會尷尬而已,但是要如何保證絕對不會有人偷看?講最極端了情況好了,難保不會有人開天眼通...誰那麼無聊= =
我當然也不會那麼無聊,我只是想看正妹洗澡,而你剛好就在那條線上上廁所...

現況是:打從你連上網開始,你的隱私就被侵犯了...只是依據各種情況有嚴重程度之分:從只看到你的影子的程度(電腦連上網,會有封包進出)到幾乎可以說是你肚子裡的蛔蟲的程度罷了(封包沒加密,網路環境太開放,直接擷取你的封包來分析)
我認為,請做好「要放上網的,就是哪一天大家都會知道的」的心裡準備再上傳資訊吧...沒上網的電腦最安全,怕沒隱私就別上網,怕上廁所被看到會尷尬請回自己家上...

我沒看過CNBC的專訪...如果EFF跟Dotzler人等只是針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表達不滿,那我覺得,顯然不是對網路及法律不瞭解,就是打算當作沒看到這個明顯的癥結點就是了。隱私權政策再強大完善,也不能違逆法律...
人權?那是什麼?可以吃嗎? by 最近進入河蟹盛產時期的某人口大國
 

既然隱私的保護沒辦法完全,那我寧可選Google,最起碼人家敢直接表明現況。

話說剛剛搜尋資料時發現的文章:微軟的使用者比較容易被線上廣告騙?
不過文章分析的有道理,這跟用戶自主性、上網安全的認知關係比較大
 我身旁一堆人動不動就喊中毒、MSN被盜用...
現在國小有沒有再教資訊安全阿?我認為大家要上網前都應該要先上過這個議題
以前沒電腦時有去電腦補習班上課,主要是為了拿到學員證,以練習之名行玩樂之實...
大時上了Internet概論就有提到一些注意事項及觀念,現在看起來仍然是歷久彌新阿~